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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式四:融资租赁之转租赁
发布时间:[2015-01-10]
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。在转租赁业务中,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又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(称为转租人),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。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,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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